李邮简历:柳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邮,曾任柳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李邮同志(简历):
李邮,男,回族,1981年7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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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柳州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2018年02月,柳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2023年06月,柳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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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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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属参公单位科级领导空缺职位的情况和干部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梁朝德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马永刚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廖泉茂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科长。

韦静同志任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伟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征管二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副主任职务。

吕绚同志任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副主任,免去其市财政稽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冯淼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房屋建筑工程评审科副科长。

覃政谋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政基础工程评审科副科长。

谢涛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审稽核科副科长。

张振华同志任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

傅伟麟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征管一科副科长。

韦平新同志任市财政稽查大队副队长。

免去吴柳坪同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征管二科科长职务。

请以上同志3月5日前做好工作移交并及时到位。

柳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4日

黄河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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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机关科级领导空缺职位的情况和干部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谢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覃晴同志任政策规划科科长,免去其政策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张祖斌同志任综合科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科长职务。

李邮同志任预算科科长,免去其预算科副科长职务。

黄然同志任行政政法科科长,免去其综合科科长职务。

梁冰同志任教科文科科长,免去其社会保障科科长职务。

梁峰同志任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晓静同志任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工业交通科科长职务。

冯权同志任农业科科长,免去其政策规划科科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柳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免去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温带同志任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柳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职务。

韦颖同志任工业交通科科长,免去其预算科科长职务。

甘传斌同志任金融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志梅同志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金融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万华同志任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建颖同志任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盘晓日同志任政策规划科副科长。

张雁炫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免去其农业科副科长职务。

宾敏同志任国库科副科长。

李柳云同志任行政政法科副科长,免去其农业科副科长职务。

梁馨月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

覃炳路同志任农业科副科长,免去其财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文旭艳同志任农业科副科长。

郭莉莉同志任工业交通科副科长。

梁柳燕同志任会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黄丽洁同志任法规税政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

郑剑峰同志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国库科副科长、市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苏林清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罗舜文同志行政政法科科长职务;免去谢灼同志农业科科长职务;免去江柳明同志法规税政科科长职务;免去区莉同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韦红波同志行政政法科副科长职务。

请以上同志3月5日前做好工作移交并及时到位。

柳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4日

黄河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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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及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梁冰同志任法规税政科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科长职务。 

温带同志任金融科科长,免去其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左晓明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正科长级)职务。 

张力同志任教科文科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汤旭光同志任资本市场科科长,免去其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柳燕同志任会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会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万竹子同志任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正科长级),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惠香同志任金融监管科科长,免去其资本市场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盘晓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策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贺晓莉同志任会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工业交通科副科长职务。 

曾麒同志任工业交通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林飞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向阳同志任教科文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兴旺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业斌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翠娥同志任政策规划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虹同志任社会保障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贤鸿同志任法规税政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覃春艳同志任金融监管科副科长。 

王雄健同志任财政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志立同志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请以上同志12月30日前做好工作移交并及时到位。 

柳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黄河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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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及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徐君同志任行政政法科科长,免去其国库科科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法规税政科科长,免去其基层财政财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温带同志任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金融科科长职务。

冯权同志任基层财政财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农业科科长职务。

黄然同志任教科文科科长,免去其行政政法科科长职务。

韦敏同志任国库科科长,免去其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左晓明同志任人事科科长,免去其政府债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覃晴同志任综合科科长,免去其政策规划科科长职务。

张力同志任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科长职务。

张雁炫同志任金融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预算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兴旺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文旭艳同志任农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馨月同志任社会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贤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规税政科副科长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翠娥同志任政策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覃诗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盘晓日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志立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梁玲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丁杨军同志任工业交通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枳龙同志任银行保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覃琳珊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库学术同志任政策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颖豪同志任基层财政财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芳芳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伍于嘉同志任金融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请以上同志3月18日前做好工作移交并及时到位。

柳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0日

黄河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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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林飞同志任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库学术同志任市财政局政策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政策规划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丁杨军同志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副科长职务。

梁志立同志任市财政局资本市场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职务、市财政局预算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燮钰同志任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小燕同志任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蓝岚同志任市财政局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端燚同志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莫兆东同志任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夏艺榕同志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向田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票据管理科科长职务、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票据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霜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征收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副科长职务、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科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韦平新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票据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罚没物资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罚没物资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晶晶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市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请以上同志8月30日前做好工作移交并及时到位。

柳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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